老来多健忘,唯不忘相思。
从前车马很慢,一生只够爱一人,而在现今快节奏的时代里,很多人仅仅相恋一个月,甚至一个星期就闪婚了。
但仍然有些人坚守本心,跟对象谈数年甚至十几年的恋爱之后才修成正果,却也有人经不住诱惑,让这十几年的爱情走向了“坟墓”。
有人在夜晚的大街上拍下了这样的画面,只见一个穿着清凉的女孩子正坐在台阶上痛哭,她脚底下是几个啤酒瓶和脱掉的高跟鞋。
路人们都很疑惑,认为女孩子是为情所困,要不然一个人扯着凌乱的头发,失声痛哭,除了失恋能让一个女人变成这样,还有什么能让她变成这样疯了般的状态呢?
过了一会儿,一个穿着斯文的男子便走到女孩面前,男子看起来很温柔,先是把手中的外套披在了女孩的腿上,因为她穿的短裙着实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
可女孩子依然疯疯癫癫,还大声斥责男孩,把男子惹恼了,他便大声吼了一句,
“你能不能不要在这丢人现眼了!不要做错了事就在这装可怜,我是永远都不会原谅你的!
你每天泡夜店,泡酒吧,还文身,在我面前又装小绵羊,我已经不会再相信你的鬼话了!谈了11年的恋爱又怎样?我们就到此结束吧!”
或许女孩看男朋友的态度坚决,便伸出双手扯扯他的衣角,希望能获得他的原谅。
她的样子卑微又可怜,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小白兔,可男子却果断又绝情地把她甩开,女孩便在台阶上重重地摔了一跤。
甚至有几个胆子小的女群众看到这一幕,还害怕地捂上了眼睛。
还有的群众窃窃私语道,“我们不必可怜这个女人,她都是自作自受,有了男朋友还不跟人家好好过日子,谈恋爱11年都不结婚,谁知道她脑子里想的是什么?也活该她被抛弃!”
女孩子重重地趴在台阶上,之后又调整好姿态,坐正之后,不知她脸上挂的是哭还是笑,望着男子远去的背影,她委屈地说:
“为什么他不要我了?我还是喜欢他的,我是一个好女孩。”
只是这时,在台阶上叉着腰的看客们也已不再可怜这名女孩,反而觉得她是一个不自尊、不自爱的人。
城城观点:
谈了11年的恋爱又怎样?
或许是男孩被女孩的做法深深地伤了心,无论是一颗再怎么真诚坚强的心,被一个最爱的人伤了一次又一次之后,也会四分五裂,变得绝情又残忍。
既然有了男朋友,就应该忠于对方,过着幸幸福福、安定平淡的小日子,而不是每天泡酒吧、夜店,这样会让男子没有安全感,也给不了他一个安宁的家。
而有了这样的结局,也是女子自作自受,把身边最爱的人给“作”走了,最后又在深夜的大街上买醉,何苦呢?
最终还不是看着心爱的人离自己远去,欲哭无泪。
迟来的深情比草都轻贱,女孩啊,珍惜眼前人,不要伤了他的心。